省社组织开展农村综合服务社示范社评选验收工作
    时间:2022-11-28 16:28 来源:省社合作指导处 作者:admin 点击:
       农村综合服务社是公益性为农服务平台,是供销社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。2018年来,按照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》(中发〔2015〕11号)要求,推动全系统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,逐步构建我省农村综合服务体系。    
    为发挥农村综合服务社示范引领作用,省社积极组织开展2022年农村综合服务社示范社评定工作,对海口等11个市县评定农村综合服务社示范社66家(含乡镇为农服务中心21家),安排省级财政资金249万给予奖励,通过示范社的评定,有效发挥省级财政资金的奖励作用,引领全系统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,提高建设标准及质量,加快推动构建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体系(供稿:省社合作指导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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